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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是否可以转化为夫妻一同债务?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是否可以转化为夫妻一同债务? 原则上讲,夫妻一方婚前所背负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一同债务。但是假设契合下列景象的话,则可以转化为夫妻一同债务: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工业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的规矩,婚前一方告贷购置的房子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一同工业的,为购置财物所负债务,视为夫妻一同债务。即婚前一方告贷用于购置房子等大件财物,且该大件财物登记为夫妻一同工业,则该婚前所背负的债务转化为夫妻一同债务,夫妻两头应当一同偿还。 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矩,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一同生活的除外。即婚前一方所背负的债务系用于婚后家庭一同生活的,转化为夫妻一同债务,夫妻两头应当一同偿还。 但是关于上述两种情况,本律师个人认为需要查清楚一方所背负的债务占夫妻两头一同名下工业的份额,不得因小部分债务进入一同工业之后而吞噬夫妻另一方应得的较大工业份额。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