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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准则的解说重庆收账公司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准则的解说 第三十六条 第三人向债权人供给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撑等类似许诺文件作为增信办法,具有供给担保的意思表明,债权人恳求第三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确保的有关规则处理。 第三人向债权人供给的许诺文件,具有参加债款或许与债款人共同承当债款等意思表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则的债款参加。 前两款中第三人供给的许诺文件难以确定是确保还是债款参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确保。 第三人向债权人供给的许诺文件不符合前三款规则的景象,债权人恳求第三人承当确保职责或许连带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可是不影响其根据许诺文件恳求第三人履行约好的责任或许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