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行使留置权以抵挡拖欠的对策办法
债务人依据合同暂时占有相对方的财物,假如相对方不按合同支付应付的金钱,可以拘留(留置)其暂时占有的财物,并催告其在必定的期限内付清所欠金钱,如逾期不付的,债务人就可行使留置权,将拘留物变卖从出卖价款中受偿,或许直接获得拘留物,以拘留物折价受偿。债务人为保管该财产而开销的费用,可向相对人恳求偿还。但应妥善保管别人财产,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运用、租借等对方还清欠款后,应及时返还拘留物,否则就属不合法扣押,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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